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各行各业纷纷建设响应的实验室、净化车间等。比如生产车间、质检所、研究院、学校、石油、医院等。这些实验室排的废气废水含量虽然少,但是成分还是比较复杂,对大气层和人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。所以我们在建设实验室时应当规范化、标准化。 为此,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早在2004年就已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》(环办[2004]15号) 为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的环境监管,健全管理制度,防止实验室类污染危害环境,损害人体健康,现通知如下: 一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工作提高认识,加强**,将实验室、化验室、试验场的污染纳入环境监管范围,做到部署具体,措施到位,监管有效。 二、2004年11月30日前,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完成对科研、监测(检测)、试验等单位实验室、化验室、试验场环境污染情况的摸底调查;2004年12月31日前,各省级**完成调查情况汇总,并将汇总结果报送我局。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将上述单位按照污染源进行管理。